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体育资源与文旅资源特色优势和协同效应,挖掘和培育一批体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进一步推动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拟举办2025江苏省体旅融合资源开发与推广大赛
1、指导单位:江苏省体育局
2、主办单位:江苏省现代体育产业研究服务中心
3、承办单位: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4、公益支持单位:江苏省发展体育基金会
5、执行单位:江苏紫金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会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组委会下设工作组,由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组建,负责承担赛事组织协调以及实施推进等相关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及各市协助开展大赛举办各项工作,并确定大赛联络员,负责对接联络和具体实施。
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由高等院校、智库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评审规则、标准,开展赛事评审工作。
(一)征集范围
本届大赛主要征集全省范围内体育元素突出,兼具运动、旅游、文化、休闲、度假、康养等多元功能的体育旅游景区、线路、赛事和目的地,具体包括:
1、体育旅游景区类。融合特色鲜明的陆地、空中或涉水体育旅游项目,高品质、有影响、有市场的兼具体育活动和休闲旅游特性的体育旅游景区或户外运动场所。
2、体育旅游线路类。体育资源禀赋突出、体育元素显著,综合食、住、行、游、购、娱等多重要素,已经举办(或新设计)的体育文化活动与当地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具有明确游览顺序与行程规划的体育旅游线路。
3、体育旅游赛事类。
(1)以体育旅游为主题或特色的,已经连续多年举办(或计划举办)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品质、创新型国际、全国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计划举办的赛事须取得办赛资格);
(2)已经连续多年举办并已形成一定规模、有影响力的特色体育文化节庆活动。
4、体育旅游目的地类。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开发运动观光、运动休闲度假、运动康养、运动探险和竞赛观赏等多种体育旅游产品,举办过大型体育文化活动,达到一定产业规模和产业集群度,积极向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目标靠拢的地理空间和聚居地,〔如县(市、区)行政区域,乡镇、街道、管委会等行政区域或功能区〕。
(二)参赛对象
1、体育旅游景区类参赛对象为景区管理单位或运营单位。
2、体育旅游线路类参赛对象包括两类:(1)单位参赛。景区(度假区)管理单位或运营单位;体育产业企业、旅行社、文化创意单位或相关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等;(2)个人参赛(须年满18周岁以上)。
3、体育旅游赛事类参赛对象包括赛事主(承)办单位、运营单位等。
4、体育旅游目的地参赛对象为所在地(功能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委会等。
5、以单位名义参赛的,参赛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失信行为。本次大赛不接受联合参赛。
(三)作品要求
1、每个单位(个人)每个类别报送不超过2项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明确、创意独特,且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模仿,不得侵犯他人和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2、参赛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赛报名表及承诺书;
(2)体育旅游景区、目的地介绍材料;体育旅游线路设计方案;体育旅游赛事介绍材料或计划举办的赛事策划方案;
(3)介绍项目内容的PPT;
(4)可直观展示项目内容的视频(3-5分钟,须有配音和字幕)。
(一)启动阶段(7月)。启动赛事信息发布工作,择机举办赛事发布会
(二)赛事宣推及作品征集阶段(7-8月)。开展赛事宣传推广,征集赛事作品。
(三)评审阶段(7-8月)。
(1)初评:8月底前,所有参赛作品经专家评审投票,择优入围终评。
(2)终评:9月底前完成,入围作品通过现场路演、专家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路演活动结合2025年江苏省“跟着赛事去旅行”促消费系列活动开展。
每个类别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每位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每位3000元),优秀奖若干;特色单项奖包括创新策划奖、最具发展潜力奖、优秀组织奖等,同时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本届大赛奖金池共计11.6万元,通过产业中心自有资金及赞助资金安排。
方案一:与省文投集团、新华财经两家单位合作开展招商引资。
方案二:产业中心自有及赞助资金。
1、本次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在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等展会活动上进行现场展示与推广。
2、本次大赛获奖项目将作为江苏省节假日体育旅游攻略,在省体育局官方平台进行推介。
3、主办单位将联合新华报业、同程旅行等主流媒体及旅游机构对获奖作品进行多渠道曝光,加大宣传力度。
1、参赛者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
2、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所有制作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主办单位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推广展示等。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非营利性宣传、发布、推广和非商业化使用,且不需支付报酬。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